08年12月5日
质量监督站职能
质量监督站各部门职责
安全监督站职能
安全监督站各部门职责
质量安全检测站职能
质量安全检测站各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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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各部门职责

技术管理室职责

1 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及技术发展动态,根据站的工作安排并结合实际编制业务计划,定期组织监督人员参加业务学习、培训。组织学习、贯彻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规范、规程、标准、规定。

2 征订和管理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资料。

3 制订业务建设计划和技术管理规章制度,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站领导报告,提出改进意见。

4 根据计划定期组织业务学习,负责记录和整理经研究确定的有关问题,编写业务学习纪要。

5 及时了解质量监督工作中的问题,监督检查质量监督室的业务工作是否符合《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及站的《管理手册》规定的要求,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6 按站领导的安排,负责大型、特殊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

7 审定一般工程项目的监督工作方案,对达到一定建设规模的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方案进行审核。

8 办理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发出受监通知书。

9 将工程报监项目的信息及时准确地输入计算机局域网络。

10 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共同签认的桩基础检测方案进行备案。

11 登记和发送检测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监督验收证明等。

12 负责基础分部、主体分部和竣工验收资料的抽查。

13 在站领导的主持下负责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中技术问题的处理;工程质量问题投诉的解答。协助站领导处理重大质量技术问题,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14 抽查施工图纸、填报质量监督月报表及不良记录月报表。

15 负责季度、年度有关资料的统计工作,按时报送主管部门。

16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签收、整理、装订、归档和保管。

17 维护和管理本站的计算机网络系统。

18 针对本地区比较突出的质量问题,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研讨,并提出解决办法。

19 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质量监督室职责

1 掌握和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对受监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市政道路、桥梁、燃气管线、水电设备安装及构筑物的施工质量和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实施全面监督,完成站下达的监督任务。

2 认真执行站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监督工作程序,廉洁奉公,忠于职守。

3 处理一般工程质量问题,参与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和处理,及时向站领导汇报情况。督促有关单位按处理方案实施,将处理结果归档。

4 编制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审查工程技术资料,监督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验收。

5 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向站领导报告。

6 监督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及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按时编写完成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及时积累监督资料,竣工后交技术管理室归档。

7 参与受监工程中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图纸会审。

8 对监督的在建和竣工工程进行动态统计。

9 保管和合理使用站下发的检测仪器和交通工具。

10 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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